前段時間,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系統開展“三個規定”落實情況專項整治活動。江蘇高院出臺《關于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的實施細則(試行)》,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身為法院工作人員,
你是否存在這樣的擔心?

是否有過這樣的困擾?

是否遇到這樣的境遇?

一邊是親情、友情,抹不開的面子;
一邊是黨紀、國法,越不過的紅線。

別擔心!
“三個規定”為您保駕護航!

一、查詢信息
法院的確掌握著大量的信息資源,但調用那些信息,都有著嚴格的審批權限。一些人以為查詢信息這就是“看一眼”的事情,簡單又輕松。所以常常會因此聯系他們的法院朋友,尤其是讓執行法官查一下他人的財產狀況。如果法院的朋友不幫忙,就會感覺“這么小”的忙都不幫一下,就會誤解、甚至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
然而,查詢信息可不是一件隨便的事情。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實施之后,違規查詢個人信息、查詢開房記錄、查詢家庭住址等行為,都將涉嫌犯罪。
不是你的朋友不幫你,而是幫你,可能就意味著丟掉工作,身陷囹圄。

二、打探案情
如果你正巧有一個法院工作的朋友,可能你的七大姑八大姨碰上案子的事情來跟你說,讓你幫個小忙。甚至你自己也認為這對于在法院工作的朋友來說只是舉手之勞,就跟你的法院朋友說了。也許遭到拒絕后,你可能還要埋怨他不通情理之類的。
然而,打探案情從來都不是一件小事,就托法院朋友打探案情,還能從中獲利。單單就是打探案情這件事情的性質,就可能讓朋友丟了飯碗。如果你把你的朋友當朋友,請不要害他!
三、幫人打招呼
生活中,常常有人熱心腸愛攬事,身邊人一出事,就給自己的法院朋友,打電話,問問能不能通融通融。很多時候,他們也不收錢,也不收禮,單純就是熱心。但就是這一個電話打了,問題的性質就不一樣了。
梳理近期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的“雙開”消息,一些黨員干部都涉及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并非個案。比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門源縣委原書記白順興“違規干預司法活動”;山東省棗莊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市總工會原主席劉振學“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司法活動”;湖北省應急管理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郭唐寅“利用職權,插手司法活動,干擾司法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罪,充當惡勢力犯罪‘保護傘’”;上海市楊浦區委原常委、區委政法委原書記盧焱“違反工作紀律,徇私干預司法、執法活動”;安徽省阜陽市政協原副主席肖軍“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插手司法和執紀執法活動”……

四、受人委托請客吃飯
請客吃飯,是打電話的升級版。一些人,以朋友或者家庭聚會的名義,約了自己的法院朋友出來。法院朋友到場了,才發現自己辦理的案件的當事人赫然在列。此時轉身一走了之,朋友還非常不高興。要是不走的話,朋友常常還會自作主張,把當事人拉過來握手言歡或者喝酒碰杯之類的,更要命的是,他們常常說著要自己請客,最后卻讓案件當事人掏錢。
私自和當事人見面本來就不被允許,還接受當事人的請客吃飯,性質更升一級。而這種事往往很快就會被案件的另一方知道,于是越描越黑,給辦案法官帶來數不清的麻煩,弄不好就得丟掉飯碗甚至身陷囹圄。淮安法院已出臺多項規定,重點監督法院干警“八小時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閑圈、業外圈等,規范干警“八小時以外”行為。
以上這四件事請您
莫開尊口!
在法院工作不容易,做法院人的朋友,也不容易!如果你有一個在法院工作的朋友,如果你真的把他當朋友,請不要做這幾件事。如果你做了,被朋友拒絕,請不要埋怨他,請你理解他。你以為的簡單一句話,可能會弄丟他的飯碗!
部分來源:山東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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