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分級管理和選任辦法》等規定,經材料收集、審核反饋、現場述職(限一級管理人)、評審委員會審議、公示,現將優化調整后的破產管理人名冊公告如下:
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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